一、主動退學(出國進修、個人原因、家庭原因等)
1.申請退學的學生在申請前需提前了解國家教育部及學校關于退學的管理規定。退學申請一旦受理,不得撤銷。退學學生不得申請恢複學籍。
2.根據《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學生在接到退學通知書後,需在2周内辦完離校手續。
3.申請主動退學的學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動退學申請表(附件1),填寫說明:申請表需由申請人本人填寫,并在落款處手寫簽字(需與教務系統名字相同,系統為中文名的不能簽英文名,系統為英文名的不能簽中文)。
(2)主動退學情況說明:需由申請人本人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并在落款處簽字(要求同上)。
(3)家長知情同意書:需要說清楚退學原因,明确家長知道情況并同意,由家長手寫簽字。
二、其他原因退學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将進行退學處理:
1.在校學習,學業成績或進度未達到學校要求,四年制本科學生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所獲學分不足10學分/學期者;
2.在校學習期間不論何種原因,學習時間4年制本科超過8年者;
3.經學校制定醫院确診,或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
4.因病該休學而不休學,經動員無效者;
5.休學期滿逾期1個月未辦理複學或延期手續者;
6.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
7.按照學校其他規定應予退學者。
按照以上規定辦理退學者,不屬于對學生的處分。
學校集中受理退學事宜時間為期末第13-16周,此時間段内提交,将在6個工作日内處理完畢;其他時間段提交,審批時間至少為12個工作日以上。
學院聯系人:鄒老師,85221151。教務處咨詢電話:85220035,85227693。
